近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东岸辖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群租房等“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开展除患攻坚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专项突击检查。
在东岸村白沙路检查组突击检查一栋名为东岸综合楼的新建公共建筑,该单位内设有酒店、餐饮、桌球室等场所属于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检查组在对东岸综合楼公共管理区域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其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如有突发火灾等情况出现,将无人及时接受报警信息并第一时间反馈,在火灾初期打早、灭小。
且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火灾报警控制器,存在若干处故障未及时修复,一楼超市及楼栋内西侧楼梯间多处感烟探测器故障未立即处理,公众聚集场所内部易燃可燃物多,疏散通道为紧急状况下人员逃生路径,若发生火灾未能及时监测到,则会影响最佳救援时间。
另外,检查组发现其楼栋内电井,其强电井电气线路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未盖槽盖,电线在外,有人员触电危险。
针对以上发现的隐患,高新大队防火监督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东岸综合楼物业管理方尽快落实整改。
若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使用“12345”平台做举报投诉。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款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可以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固定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持续工作不超过12小时。
2、值班人员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常常检验核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4、消控室值班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天对建筑内消防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日常要注意检查电缆井、管道井封堵是不是到位,电线电缆是否穿管或敷设电缆桥架保护,如存在孔洞、间隙、缝隙等则为封堵不严密。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应用水泥砂浆等不燃材料或防火堵泥(料)等封堵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缝隙紧密填塞。
6、日常要检查电缆井、管道井井壁上的防火门能否关严,注意及时清洗整理电缆井、管道井里的纸箱、塑料瓶、木板等可燃易燃杂物。